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和《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通字[2021]114号)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评审公示,学生工作处汇总,学校确定了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11月9日。公示期间,如学生有异议,任何个人和单位(单位请加盖公章)都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学生工作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电话应署报真实姓名。
电话:024-24690893
Email:xsc@sjzu.edu.cn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