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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五一”放假期间教学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2来源: 点击:

各单位、各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经学校研究决定,2021年“五一”假期放假安排为: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课。教学安排如下:

一、本科生

1.放假期间停课;

2.4月25日上5月4日(第11周周二)的课;5月8日上5月5日(第11周周三)的课;

3.原安排在4月25日、5月8日的课程需要调整上课时间补课,由任课教师与学生沟通后确定上课时间,报开课单位、学生单位、质管办备案;

4.原安排在5月2日、5月3日的课程(不含全校任选课),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情况决定是

否补课,原安排在5月2日、5月3日的全校任选课需要补课;

5.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教学工作,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严格考勤,严禁擅自调课、停课或提前下课。需要补课的教师,请与教务处联系相关补课事宜。

二、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1.放假期间停课;

2.4月25日上5月4日(第11周周二)的课;5月8日上5月5日(第11周周三)的课;

3.原安排在4月25日、5月8日的课程需要调整上课时间补课,由任课教师与研究生沟通后确定上课时间,报教学单位及研究生院备案;

4.原安排在5月2日、5月3日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情况决定是否补课;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与全日制一起上课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上课安排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选择周末上课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五一”期间课程教学安排如下:

(1)4月25日(周日)、5月1日(周六)、5月2日(周日)以及5月8日(周六)停课;

(2)因放假缺课累计4学时的课程不需要补课,由任课教师调整教学进度完成;因放假缺课累计8学时的课程需要补课,由任课老师与研究生沟通确定补课时间报教学单位及研究生院备案。

                                         党政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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